《燕山大学报》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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燕山大学与海港区、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签署合作共建协议

   期次:第570期   作者:李文倩  康鸣凤  刘越  学生记者  蔡常山   查看:68   

  本报讯(蔡常山 学生记者 刘越 康鸣凤 李文倩)5月29日、30日,我校在世纪楼学术报告厅分别与秦皇岛海港区、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签署合作共建议协。根据协议,校检双方将在检察官培训、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等方面开展合作。校党委书记孟卫东、校长刘宏民和检察院相关领导参加了签约仪式。仪式由校纪委书记刘爱民主持。
  校党委书记孟卫东发表讲话,对“校检共建”提出了三点希望:一是希望大家充分认识“校检共建”的重要性和必要性;二是希望双方采取有力措施确保“校检共建”落到实处;三是衷心希望人民检察院加强对燕山大学预防工作的指导。
  作为“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”和“全国模范检察院”的海港区人民检察院和作为全国“优秀青少年维权岗”和“全省模范检察院”的开发区人民检察院,与我校在很多方面有着长期的合作历史和良好的合作基础。“校检共建”协议的签订,会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双方的合作关系,推动我校依法治校和廉政从教工作,共同为河北省、秦皇岛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。
  本次活动借助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教育部《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联系配合的意见》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检察机关“进机关、进企业、进乡村、进学校、进社区”活动的良好平台,旨在建立以预防职务犯罪为核心,包括检察官培训、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等方面内容的多方面合作,实现双方优势互补、资源共享、注重实效、共同发展的目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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